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副司长沈海屏7月13日在发布会上表示,为推动落实0-6岁儿童眼部疾病和视力不良的早监测、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干预,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《0-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(试行)》,明确在新生儿期、婴儿期、幼儿期和学龄前期不同时期开展不同检查。
沈海屏表示:儿童的眼睛和视觉功能是逐步发育成熟的,0-6岁是儿童眼球结构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。新生儿刚刚出生的时候,视力只有光感,随着孩子长大,视力才逐渐发育。一般来说,1岁儿童视力可达到0.2,3岁孩子视力可达到0.5以上,5岁及以上的视力能够达到0.8以上。
“针对0-6岁儿童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非常重要,通过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开展针对性的检查,可以早期筛查和干预儿童致盲性眼病以及近视等屈光不正和斜视、弱视等常见眼病。”沈海屏强调。
筛查有无先天性致盲性疾病
婴儿期1岁以内眼保健主要是筛查儿童有没有先天性致盲性疾病,比如早产儿,容易发生可致盲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,在早产儿中发病率占10-20%,是导致儿童盲的首要疾病。因此早产儿出生后都要立即接受相关筛查。
此外,婴儿期还应该筛查先天性白内障,发病率大概在4‰,约占新生儿致盲性眼病的30%。对先天性致盲性眼病进行早筛查、早诊断,可以避免视力残疾或者致盲,避免终生遗憾。
幼儿期筛查斜视、弱视等相关眼病
幼儿期也就是1-3岁,眼保健的重点是筛查斜视、弱视等相关眼病。斜视患病率在3%,斜视不仅影响孩子的外观,还会导致弱视,影响儿童的立体视形成,影响成年后的职业选择。
弱视患病率也比较高,在1%-5%,很多弱视儿童没有特殊的异常表现,常常会被忽视,所以需要通过定期医学检查才能发现。弱视是可以治愈或者改善的,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,6岁以后比较难矫正。
学龄前期关注“远视储备量”